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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316国道白河至麒麟沟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ZDDBG20987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4〕1072号
发布机构: 厅建设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316国道白河至麒麟沟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4-12-29

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316国道白河下卡子至麒麟沟段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陕公路字〔2014〕199号)及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316国道凤县灵官峡隧道及引线工程等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4〕1319号)确定的该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 本项目起于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鄂界),与既有316国道顺接,止于冷水镇麒麟沟(白旬界),与拟建的316国道麒麟沟至旬阳公路改建工程相接。路线全长39.06公里;其中,新建7.04公里、改建24.75公里、利用白河县过境7.27公里。

(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梁宽度10米),特殊困难路段长度约9公里,拆迁量大、地形复杂,路基宽度可适当调整;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及小桥涵1/50,其中位于拟建白河水电站库区范围内部分路段可降低设计洪水频率(路段长度7.1公里);其他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二、路线

路线起自下卡子(陕鄂界),与316国道湖北段相接,向西沿旧路改建,经公路村,在白石河至磨沟口段完全利用在建的316国道白河过境公路,再经麻虎镇、冷水镇至终点麒麟沟,与拟建的麒麟沟至旬阳公路改建工程相接。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一)初步设计结合地形、工程规模、投资和拟建的白河水电站等因素,对麻虎镇、冷水镇等2段8.64公里路线方案进行了技术经济比选,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

1. 麻虎镇至冷水镇(K14+360~ K31+000)位于拟建的白河水电站库区范围,考虑到水库建成后正常蓄水位高程低于设计洪水频率1/25,根据工可批复意见,原则同意库区部分路段(7.1公里/15段)设计洪水频率按1/25控制。

2. 月镇村(K22+589-K23+329)0.74公里,应采用设置纵向桥方案绕避村庄。下阶段结合水库蓄水影响范围,优化平纵面设计,靠近河岸设线,并做好与旧路的衔接方案。

3. 公路村(K0+330-K2+095)、麻虎街道(K16+060-K16+300)、冷水镇(K28+810-K29+120、K29+860-K30+190)、沙滩村(K31+680-K31+940)累计2.91公里,受旧路两侧房屋限制,路基加宽使拆迁量过大;十里铺(K19+310-K20+880)、星义村(K24+990-K26+680)、沙滩村(K32+840-K34+030)、水坪村(K37+125-K39+069)累计6.39公里,受一侧临河一侧山体陡峭因素影响,路基加宽边坡开挖工程量过大且严重影响环境,投资较高,根据工可批复意见,原则同意上述路段9.3公里维持旧路宽度。下阶段应增设港湾式停车带,做好路基宽度过渡,加强交通安全设施。

(二)路线平、纵面技术指标及平、纵配合基本合理。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进一步改善K31+845、K37+295等路段平纵面技术指标,以确保行车安全。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1. 应加强K9+920、K28+200、K28+400等6处滑塌体的地质勘察工作,根据地勘资料进行安全稳定性分析,优化处治方案。

2. 应补充调查旧路路基边坡的危岩、孤石,做好清理危石和边坡防护设计。

3. 路基临江侧防护设计应充分考虑水库水位变化影响,合理确定埋置深度及墙体结构,对水库范围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既有防护工程应进行加固处理。

4. 应优化弃土场设计,合理调配土石方,完善相关排水、防护设计,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5. 应加强旧路路基、防护、排水等病害调查,进一步完善修复治理方案,做好新旧路基拼接设计。

(二)原则同意K0+000~ K2+095、K13+700~ K14+360段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结构厚度与旧路保持一致,对旧路局部破损路段采用换板方案。

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结构厚度9厘米;即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BS AC-13)上面层,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下阶段应根据交通组成及旧路实测弯沉,进一步验算路面厚度和结构强度,细化旧路补强段落路面设计。

(三)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基本合理。

1. 进一步优化桥头、过村镇及旧路抬高段的综合排水设计。

2. 应根据环评报告批复意见,补充水库路段的油水分离池、沉淀池、桥面集中排水等环保设施。

四、桥梁

初步设计推荐的桥型方案及桥孔布设基本合理。施工图阶段应根据详测、详勘资料,结合桥位处的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合理拟定桥梁长度,优化墩台位置及型式,确保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一)原则同意K22+903月镇村大桥上部结构采用2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新建5座小桥上部结构采用13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重力式台、扩大基础。

(二)应补充完善全线26座旧桥荷载等级检测和评定结果,并依据检测结果对旧桥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利用的展沟K9+728、蚂蟥沟K11+772、磨沟K22+565等8座石拱桥梁位于路基宽度8.5米路段,应根据旧桥结构形式补充加宽方案。

(三)应进一步完善全线水文资料及计算成果,做好桥梁墩台防冲刷设计,合理确定桥梁墩台基础埋置深度。并根据地勘资料优化桩长,完善桥头排水设计,做好墩台岸坡防护设计。

五、交叉

全线平面交叉57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交9处,与乡村路平交48处,交叉方案布设基本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过村镇路段的平交口设计方案,完善预告和警告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同意利用既有养护道班3处,公路综合服务区1处。

七、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方案基本合理。下阶段应减少绿化名贵树种,控制工程数量及费用。

八、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制编制办法》(JTG B06—2007)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及我省有关规定。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51,523,305元。

(二)核定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147,524元。

(三)核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5,180,000元。

经审查,核定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92,167,709元,本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审定的竣工决算为准。

请你局据此批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本批复要求认真优化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防止建设过程人为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补充完善与地方政府、水利等部门的相关协议;加强与水库管理部门沟通;并做好全线交通保畅和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严格项目法人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控制投资;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总工期1年半(自开工之日起算)。 

附件:316国道白河至麒麟沟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316国道白河至麒麟沟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概算审批表

项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报审金额(元)

审查金额(元)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155,800,613

151,523,305

一

临时工程

1,319,497

1,244,880

二

路基工程

68,924,571

66,650,390

三

路面工程

41,755,130

40,578,945

四

桥梁涵洞工程

26,638,290

26,287,649

五

交叉工程

1,430,086

1,391,721

七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5,605,049

5,511,357

八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10,127,990

9,858,363

第二部分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147,524

147,524

三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

147,524

147,524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542,899

30,480,189

一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7,255,188

17,255,188

二

建设项目管理费

7,342,391

7,166,166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950,669

2,885,654

2

工程监理费

3,895,015

3,788,083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155,801

151,523

4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340,906

340,906

四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6,545,321

5,180,000

五

专项评价(估)费

1,400,000

878,835

第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

188,491,037

182,151,018

预备费

9,424,552

9,107,551

施工保畅费

934,804

909,140

概算总金额

197,915,589

192,16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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